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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翠屏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开出首例农村宅基地案罚单
2021年4月28日上午,翠屏区农业农村局接到安阜街道旧州大道社区反映:该社区赖家院组村民赖某某修建的住房明显超过了审批的面积。经查,赖某某在翠屏区安阜街道旧州大道社区赖家院组地号为3/5/321-1的住宅实际占地面积370.58平方米,多占批准宅基地建住宅使用权面积196.08平方米;地号为3/5/321-2的住宅实际占地面积37.62平方米,多占批准宅基地建住宅使用权面积9.63平方米。赖某某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,翠屏区农业农村局作出处罚决定:1. 责令赖某某退还地号为3/5/321-1的住宅上非法占用的196.08平方米土地和地号为3/5/321-2的住宅上非法占用的9.63平方米土地;2. 限赖某某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共205.71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房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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